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皖电大组人〔2008〕60号
关于印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规范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便于评审工作的实际操作,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现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为规范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便于评审工作的实际操作,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和初审
1、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与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相一致。校人事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当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下发省校有关部门和分校。省校教师对照评审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报校人事部门。
2、初审。校人事部门根据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规定,首先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校人事部门通知其上报评审材料,并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推荐至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进行教学和科研考核。
二、教学、科研考核
1、教学考核。教务处组织学科专家组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考核,教学考核主要有5个方面组成,一是审核1门课的备课笔记,二是核实授课情况,三是听申报人的公开课,四是教学业务年度考核,五是听取授课教学点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的意见。
(1)审核备课笔记。申报讲师及以上职务评审人员,需提供一门课的完整备课笔记(手写、打印均可),教务处组织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几个方面:备课态度是否端正,是否抓住了本课程的重点、难点,教学计划是否合理,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结合了本学科新的学术动态,是否摒弃了原课本过时的内容等,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
(2)核实授课情况。申报讲师及以上职务评审人员,需提供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课通知书,教务处根据任课通知书提供的教学点,与该教学点联系核实任课通知书的真实性。
(3)组织专家组听申报人员的公开课。申报人员需上一个课时的公开课,申报讲师的,专家组应由2名副教授和3名讲师组成;
(4)教学业务年度考核。教学业务年度考核结果是教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讲师及以上职务评审的,任下一级职务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优秀,其余年度为合格。
(5)听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意见。可以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解。
学科专家组提出教学考核综合意见,并评定等次,凡教学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2、科研考核。科研处负责科研成果考核,申报讲师及以上职务评审人员需提供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科研成果,科研处主要核实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定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所提供论文的质量,并写出评鉴意见。
教学、科研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校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对申报中级职务评审的报学科组初评,对申报副高以上职务评审的报校专业技术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三、评审
1、学科组初评。学科组分文、理两个学科对申报人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后报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到会委员要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的,申报人取得任职资格。
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校内公示7天,如无异议,校人事部门发文公布。